想了解最新的內容和促銷活動嗎? 通過我們的每周時事通訊獲得最優惠的價格!
想了解最新的內容和促銷活動嗎? 通過我們的每周時事通訊獲得最優惠的價格!
2024 年 10 月 16 日
最近更新: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當今的經濟環境中,許多人因投資失敗、過度消費或賭博而面臨財務困境。隨著債務和利息如滾雪球般不斷增加,最終無法償還的情況也變得愈發普遍,在這種情況下,申請破產成為一個值得考慮的選擇。雖然許多人對於破產的印象較為負面,但事實上,它也可能成為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那么,究竟什麼是破產?如何申請破產?它帶來的好處與後果又分別有哪些?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為你逐一解答這些疑問。
破產是指一個人或企業因無法清償到期債務而向法庭申請的法律程序。當債務人宣告破產後,其財產將由法庭指派的破產管理人管理,以償還債權人。
破產可以分為兩種形式:
主動破產:債務人主動向法庭申請破產,因為他們無法繼續償還債務,並希望尋求法律保護。
被動破產:債權人向法庭申請破產,通常是因為債務人未能償還到期債務,迫使其進入破產程序。
【延伸閱讀】
債務重組 VS 債務舒緩 VS 破產!欠債時你需要知道的小知識!
對債務人來說,申請破產可以停止相關債務官司和民事訴訟,緩解因無法償還債務所帶來的壓力。這意味著在破產程序進行期間,債權人無法繼續追討債務或進行法律行動,讓債務人有機會專心整理財務、並依靠薪金維持基本生活開支,重建生活。
另一方面,對債權人來說,破產則是一個確保資金回收的法律途徑。通過破產程序,債權人能夠依據法律規定公平地獲得償還,減少損失,並確保資產得到妥善管理和分配。
如何申請破產看似複雜,但只要跟隨以下步驟,便能按部就班地完成。你可以選擇自己申請破產,或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協助。
1、提交文件:首先需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這些表格可在破產管理署官方網站免費下載。
2、見證與宣誓:需就所提交的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辦理見證和宣誓手續。
3、繳付費用:
4、提交文件副本:需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兩份蓋印的文件副本,即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5、申請完成:完成以上步驟後,申請人需按時出席聆訊,正式接受法庭頒布的破產令。申請破產條件:根據香港法例,任何債務超過 HK$100,000 的個人,且無法清償其債務,均有資格申請破產。
破產是個嚴肅的決定,它會對你的生活造成多方面影響。但在另一方面,它也為你提供了重獲新生的機會。
在破產期間,申請破產的人士需將每月收入扣除日常開支後的剩餘金額用於償還債務。此外,破產人士的生活方式將受到嚴格限制,無法乘坐的士,也不能購買奢侈品、汽車、房產、投資基金或保險等。如果家中擁有名貴的家具或藝術品,這些物品也可能被變賣以償還債務。
破產人士需向破產受託人報告行程和聯絡方式,並在規定日期前返回香港,這將影響其出入境的自由。
通常,破產令僅針對欠債人的收入,配偶不需要為其債務承擔責任,仍可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然而,如果與配偶擁有聯名物業,破產受託人則有權變賣該物業中的欠債人業權。
破產後,某些職業如律師、保險業者、地產代理及有限公司董事將無法繼續執業。若從事公務員或金融工作,則需通知僱主,這可能會影響未來的升遷機會。
破產將在信貸報告中留下紀錄,對破產後生活產生長期影響,例如破產之後難以再申請信用卡、貸款或按揭。
破產後,所有與債務相關的法律行動,包括錢債官司和民事訴訟,都將被停止。這意味著破產人士不再需要擔心巨額債務,從而減輕精神壓力和還款負擔。
破產人士能夠依靠薪水維持日常生活。破產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會根據破產人士的生活需求,確保其每月基本生活所需得到滿足後再將剩餘資金用作還債。
在破產年期後,所有的信用卡債務和私人貸款將被一筆勾銷,破產人士將有機會重新開始正常生活。負資產的房產將轉交給貸款銀行處理,破產人士無需再繼續供樓。
很多人誤以為破產是解決債務危機的唯一方法,但事實上,在申請破產之前,你還可以考慮「債務重組」。以下將詳細比較兩者,讓你更直觀地了解債務重組破產分別。
債務重組是指欠債人與銀行或財務機構協調,將多筆現有債務整合或重新訂定還款方案,以換取更長的還款期、更優惠的利率,或部分利息豁免,讓還款條件更加可負擔,逐步清償債務。
香港常見的債務重組方式包括:
項目 | 破產 | 債務重組(IVA / DRP) |
對職業與專業牌照的影響 | 可能被吊銷牌照,限制擔任董事或某些公務員 | 不會影響專業資格,通常能維持職務與身份 |
資產管理 | 所有資產(包括未來收入)由受託人管理 | 可自行管理大部分資產,無強制移交受託人 |
信貸紀錄的影響 | 破產紀錄永久留存信用報告中,五年後才清除 | 債務重組紀錄也會出現在報告中,但完成後約五年可移除 |
生活限制 | 須受制於受託人同意才能出行,資產可能被迫售出 | 生活較自由,可保留銀行戶口、繼續理財與信用使用 |
還款機制 | 債務基本“清零”,但有四年或更長破產期限制 | 依照重組協議分期還款,可協商條件 |
信用重建 | 不易,需數年復原 | 較易恢復信用評分 |
想更深入了解債務重組與債務舒緩的分別、常見誤區及失敗原因,可參考延伸閱讀:債務重組vs債務舒緩:債務重組呃人?流程、失敗原因、適用人群一次釐清!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首次被判定破產的人士,在4年的破產期限結束時會自動解除破產。然而,如果法庭認為受託人或債權人提出了有效的反對意見,例如破產人未配合處理資產,則法庭可以暫停破產期限的計算。對於首次破產人士,這樣的暫停最長可達四年。因此,破產的總年限可能會延長至八年。
雖然破產會解除部分債務,但某些債務(如贍養費、學生貸款等)可能不會受到影響。如果債務人在破產後仍然收到追討通知,應主動聯繫債權人解釋破產情況,必要時可尋求法律意見。
破產的影響主要在於債務人的信用紀錄,對家庭其他成員的影響相對有限。然而,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可能會影響到家庭的整體經濟,特別是在共同擁有財產或共同負債的情況下,債務人應與家人開誠布公,並共同制定應對策略。
破產是一個複雜的法律程序,雖然對債務人不可避免地會帶來負面影響,但它也能提供重新開始的機會。在考慮申請破產時,建議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以確保充分了解所有可能的後果,並做出明智的決策。
一般是不能。破產令會嚴重影響你的信貸評級,因此在破產年期內或破產解除後一段時間內,銀行或財務公司極不可能批出任何形式的貸款或按揭。你必須重建良好的信用紀錄,才能考慮日後申請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