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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間可否工作?【香港法例2025】專家拆解秘撈後果、合法復工與解僱權益

2025 年 11 月 17 日

不幸遇上工傷,手停口停,自然會焦慮生計問題。許多打工仔心中都有一個疑問:「工傷期間可否工作?」答案是,在持有有效醫生證明的工傷病假期間,原則上是絕對不可以從事任何有薪工作的。這種行為俗稱「秘撈」,不但會嚴重影響你的工傷賠償,更有可能觸犯法例。本文將根據香港最新的《僱員補償條例》,為你全面剖析工傷秘撈後果,教你如何合法安排工傷復工,並探討康復後不幸遇上工傷解僱的權益保障,讓你清晰了解每一步的權責,安心養傷。

核心問題:工傷期間可以返工嗎?

直接回答:不可以。當醫生為你發出工傷病假證明書(俗稱「病假紙」),即代表你的身體狀況被評估為暫時不適合工作。在此期間從事任何受薪工作,無論是全職、兼職還是自僱,都違反了《僱員補償條例》的精神和規定。

法律的答案:《僱員補償條例》點樣講?

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設立的目的,是為因工受傷的僱員提供一個「不論過失」的補償制度,保障他們在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的收入。這項保障主要體現在「按期付款」(俗稱「工傷病假錢」)上,即僱主須向正在休養的僱員支付其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

法例關鍵點:

  • 醫生證明的約束力:病假紙是僱員暫時不宜工作的專業醫學證明。在此期間工作,意味著你聲稱的「無能力工作」與實際行為不符。
  • 誠信原則:工傷補償制度建基於誠信。僱員有責任真實反映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復原進度。

違反規定的嚴重後果:唔止冇咗賠償咁簡單

或許有人會心存僥倖,認為「秘撈」不易被發現。然而,一旦被僱主、保險公司或勞工處揭發,後果可能遠超你的想像,絕對是得不償失。以下是秘撈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

後果類型 具體內容
🚫 立即停止發放補償 僱主或保險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支付所有工傷病假錢(按期付款)。
🔙 追討已發放款項 保險公司或僱主可循民事途徑,向僱員追討在秘撈期間已發放的所有補償款項。
⚖️ 面臨刑事檢控 提供虛假資料以騙取工傷補償,可能構成欺詐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及罰款。
💔 影響最終判傷 秘撈行為會成為保險公司質疑你傷勢嚴重程度的有力證據,可能影響最終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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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情況下可以合法地重投工作?

養傷期間,如果感覺身體狀況好轉,希望盡快重返工作崗位,切忌自行決定。必須遵循一個合法且保障各方的程序。這不僅保護你的索償權益,也體現了對僱主和醫療專業的尊重。

第一步:尋求主診醫生的專業評估

你的主診醫生是最了解你傷勢和康復進度的人。你需要主動與醫生溝通,表達復工的意願。醫生會根據你的臨床狀況,評估你是否適合重投工作。如果醫生認為你可以:

  • 完全康復:醫生會停止簽發工傷病假證明,你可以正式復工。
  • 適合輕巧工作:醫生可能會發出特別註明的證明,列明你可以從事的「輕巧工作」(Light Duties) 範圍和限制(例如:避免提取重物、避免長時間站立等)。

第二步:與僱主協商「輕工」(Light Duties) 安排

取得醫生的「輕工紙」後,你需要立即與僱主或其代表(如人事部)溝通。你需要:

  1. 提交醫生證明:將註明可從事輕巧工作的醫生證明交予僱主。
  2. 協商工作內容:與僱主清晰溝通,確保公司能提供符合醫生建議的輕工崗位。這是一個雙向協商的過程,僱主有權因應公司運作情況決定是否能提供此類安排。
  3. 取得僱主同意:只有在僱主同意並能作出相應安排後,你才能在指定條件下復工。

判傷後的正式復工流程

當工傷病假完結,傷勢穩定後,勞工處的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俗稱「判傷會」)會為你進行判傷,評估你因工傷導致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在判傷結果釐清及相關補償事宜解決後,你便可以與僱主商討正式返回原有崗位,或根據身體狀況安排新的崗位。

工傷復工後,僱主可唔可以解僱我?

這是另一個打工仔極為關心的問題。辛辛苦苦捱過工傷,重返公司卻面臨被解僱的風險,確實令人徬徨。幸好,法例對此有明確的保障。

解僱限制:法例如何保障工傷僱員?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8條,除非出現以下情況,否則在僱員的工傷病假未結束、及有關的補償尚未釐定和支付之前,僱主不得解僱該僱員

  • 僱員犯下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 解僱是基於與工傷無關的、正當的理由。

換言之,僱主不能純粹因為你放取工傷病假或工傷影響工作表現而將你解僱。此舉旨在防止僱主逃避應有的法律責任。

何謂「不合理解僱」及僱員可追討的權益

若僱主違反上述規定,在補償事宜未解決前解僱工傷僱員,即屬非法解僱。僱員有權追討以下補償:

  • 解僱代通知金
  • 其他應得的僱傭權益 (如年假薪酬、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等)
  • 向法院提出「不合理解僱」的申索,要求復職、再次聘用或索取終止僱用金。

注意:即使在工傷補償事宜完結後,若僱主隨即解僱你,而你懷疑解僱原因與早前的工傷有關,仍有可能構成《殘疾歧視條例》下的殘疾歧視。如有疑問,應尋求法律意見或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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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1. 如果我秘撈,僱主或保險公司會點樣發現?

切勿低估被發現的風險。保險公司為了核實索償個案的真確性,可能會聘請私家偵探進行調查。此外,同事、朋友的舉報,甚至你在社交媒體上不經意分享的動態,都可能成為你秘撈的證據。

2. 工傷期間從事無償的義務工作又得唔得?

這是一個灰色地帶。雖然無償工作不直接觸犯「賺取收入」的規定,但如果義工活動的性質與你的傷勢有矛盾(例如腳部受傷卻去參加長跑籌款),保險公司仍可能以此作為證據,質疑你病假的合理性或傷勢的嚴重程度,從而影響你的索償。建議在參與任何活動前,先諮詢醫生意見。

3. 僱主強迫我喺工傷期間返工,我應該點做?

在持有有效工傷病假證明下,你有權拒絕任何工作要求。若僱主施壓或威脅,這可能構成不合理對待。你應妥善保存所有溝通記錄(如電郵、訊息),並立即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尋求協助和投訴。

4. 放完工傷假返工,但覺得傷患未癒,可以點做?

如果復工後感覺舊患復發或加劇,應立即再次求醫,並向醫生詳細說明工作情況。醫生可能會建議你再次放取病假或更新你的輕工限制。同時,必須盡快將最新的醫生證明通知僱主。切勿啞忍,以免令傷勢惡化。

總結

總括而言,「工傷期間可否工作」的答案非常明確:在合法程序完成前,絕對不能。任何形式的「秘撈」都是一場高風險的賭博,賭注是你的健康、應得的賠償,甚至個人誠信和自由。面對工傷,最明智的做法是專心休養,遵循法律和醫療專業的指引。與醫生和僱主保持良好溝通,按部就班地安排復工,才是保障自己最大權益、走得最穩妥的康復之路。記住,健康是無價的,切勿因一時的經濟壓力而作出令自己後悔的決定。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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