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最新消息和促銷信息

想了解最新的內容和促銷活動嗎? 通過我們的每周時事通訊獲得最優惠的價格!

債務重組 VS 債務舒緩 VS 破產!欠債時你需要知道的小知識!

2024 年 6 月 27 日

最近更新:2024 年 11 月 5 日

欠債如何解決?常聽到債務重組和債務舒緩,但卻不知道它們的分別?甚麼時候該申請破產?若是小額欠款,又該如何處理?Invest Brother帶你認識更多。

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適合一些欠下巨款,如欠款超過HKD $50萬元並且瀕臨破產的人便適合債務重組,債務重組為個人自願安排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簡稱 IVA),需要經法律程序申請。若欠債人因債務龐大等原因無法償還原有債務,並希望與債主重新磋商新的還款方案,包括降低利息、延長還款年期等讓欠債人更易償還。對債主而言,債務重組可令債主更大機會收回欠款,一旦欠債人直接申請破產,該債項便會變成壞賬。但若磋商失敗,欠債人便很大機會需申請破產。

債務重組申請程序

步驟1:
欠債人需要委託代名人(會計師或律師)處理和監察債務重組等事項,欠債人須向代名人提交申請IVA的債務人建議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同時欠債人亦可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向欠債人提出破產申請,也不可對欠債人採取任何法律訴訟行動,期限為14天。在此期間,欠債人與債權人應商討新的債務償還方案。

步驟2:
代名人向法庭呈交報告,交代債務人的資產及欠債情況。
待法庭通過後,代名人便可召開債權人會議,去討論及制定新的還款方案。只要有欠債總額75%之上的債權人出席,及投票通過有關還款建議,IVA便告落實,而該IVA對沒有出席會議的債權人,亦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

步驟3:
最後,法庭會進行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決定是否讓欠債人重組債務,並按照新的還款方案分期繳付欠款。

申請注意事項:

由於債務重組為法律程序,申請人需要委託具有法庭認可資格的代理人,如律師或會計師代為處理債務重組事項。而過程大概需3-4個月,收費包括律師費、會計師費及申請費用等。若重組債務成功的話,還款期約長3-5年。但欠債人若要申請債務重組,需要預先獲得75%(以欠債額計算) 的債權人同意才可開始相關程序。

債務舒緩

債務重組與債務舒緩最大分別便是牽涉法律程序與否。債務重組需經法庭申請,而債務舒緩則無須。欠債人自行與債權人商討新的還款方案或尋找律師擬定還款建議書,詳列欠債人的資產及負債狀況,跟債權人磋商,整個過程需時2個月。但債務舒緩只適合欠債金額較少的人,若是小型債務或可先考慮結餘轉戶,,方法是以較低利息和較長還款期貸款給申請人,讓申請人可按時償還本來的大額債務,讓欠債人暫時先還清舊債,再慢慢償還新債。但申請人的欠債額需低於HKD $50萬元。

破產

破產適用於負債嚴重且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償還債務的人。若破產申請人名下有資產,它們通常會被出售以償還債務。申請破產人士仍可日後收取薪金過日常生活,受託人/破產主任會計算當事人的合理生活支出並給予每月之日常生活費用額度,使當事人及其家人能應付衣食住行上的需要,但是破產會損害債務人的信貸記錄,難以再申請貸放或信用卡。

破產程序:

第一步:破產程序開始,欠債人必須準備及提供債務及收入資料一。
第二步(2-7日):到破產署宣誓後,把破產申請文件遞交法院作記錄。
第三步(約30天):法院審批成功。若有需要可替銀行戶口申請解凍。
第四步(約45天):法庭頒佈一般破產令,作為破產程序最後一步。

申請破產所需文件和費用:

要提交債務人的請願書,需要完成以下步驟:

完成“債務人破產呈請”(表格 3)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債務人的呈請)”(表格 28C)。這兩份文件均可從破產管理署網站免費下載。您也可以致電、通過傳真、透過政府新聞處刊物銷售小組訂購。每份表格需繳付港幣 18 元

  1.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支付按金港幣 8,000 元。這將涵蓋受託人在處理您的申請時將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
  2. 確保呈請書得到​​證明,並且在律師、監誓員或獲授權監誓的法院人員(包括破產管理署署長和高等法院的監誓員等)面前已宣誓。
  3.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做三件事:支付 1,045 港元的法庭費用,安排呈請書的聆訊日期,以及提交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4. 將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蓋章,並提交給破產管理署署長。

標籤: , , , , , ,
分類:BLOG, 最新消息, 理財攻略, 經濟動態
相關新聞

留言咨詢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in your browser to complete this 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