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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25 日
收到俗稱「綠色炸彈」的繳稅通知書,總令人心情沉重。要在指定限期前繳清稅款,是每位打工仔的責任。但人生總有預算之外的狀況,無論是突如其來的現金週轉困難,或是一時大意忽略了限期,都可能導致逾期繳稅。究竟遲交稅一日會有什麼後後果?只是遲了幾天,罰款會很重嗎?稅務局會採取什麼行動?
如果你正為此徬徨,請先別慌張。Invest Brother 將為你全面拆解遲交稅的後果,並提供申請分期或緩繳稅款的實用教學,甚至附上「求情信」範本,助你化解這場財務危機。除了準時交稅,其實還有方法可以慳稅,【扣稅三寶】教你怎樣做
首先,我們必須正視遲交稅的直接後果。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第112章)第71(1)條,任何未在繳稅通知書指定日期前繳付的稅款,均會被視為欠稅。稅務局會立即啟動追討程序,絕不手軟。
一旦過了繳稅期限,哪怕只是遲交稅一日,稅務局會立即就逾期未繳的稅款(第一期或全數稅款)徵收5%的附加費。法例上不存在任何寬限期。
舉例:假設你的應繳稅款為 HK$30,000,只要逾期,便需即時額外支付 HK$1,500($30,000 x 5%)的附加費。
如果欠稅(包括本金和5%的附加費)在繳稅限期起計六個月後仍未清繳,稅務局有權再加徵10%的附加費。
沿用例子:六個月後,你仍未繳清 HK$31,500 的款項,稅務局會再加徵 HK$3,150($31,500 x 10%)的附加費,總欠款將累積至 HK$34,650。
罰款如雪球般越滾越大,拖延處理絕非明智之舉。
若納稅人持續無視繳稅通知及附加費,稅務局將採取更嚴厲的法律行動:
– 扣押令:向你的僱主、銀行或租客發出「扣押令」,要求他們將你的薪金、存款或租金收入直接交付給稅務局抵債。
– 阻止離境:若欠稅金額龐大,稅務局有理由相信你意圖離港,可向法院申請「阻止離境指示」,限制你的出入境自由。
由此可見,遲交稅的後果遠不止金錢損失,更可能影響你的個人信譽,甚至人身自由。
如果你預視到自己無法準時交稅,切勿逃避。稅務局設有機制,容許有實際困難的納稅人申請援助。關鍵是「主動」及「及早」溝通。
暫繳稅是根據你上一年度的收入預估來計算的。若你預計本年度的收入將大幅下跌,你可以申請暫緩繳交暫繳稅。
申請資格(符合任何一項即可):
申請方法:
你必須在繳稅限期前28天,或在繳稅通知書發出後的14天內(以較遲者為準),以書面形式(郵寄或傳真)向稅務局提交申請。
如你符合供養父母的免稅條件,可參閱【供養父母免稅額全攻略】以掌握申請資格與注意事項。
如果你的困難並非與暫繳稅有關,而是整體的財政狀況出現問題(如失業、生意失敗、重病),你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分期繳付稅款。
申請步驟與所需文件:
稅務局審批嚴謹,但只要理由充分且具誠意,一般會考慮接納。想了解更多官方資訊,可瀏覽稅務局的相關網頁。
面對突發情況,應如何應對?我們為你整理了一個清晰的比較表:
常見情況 | 即時後果 | 建議應對策略 |
---|---|---|
純粹忘記/大意 | 即時徵收5%附加費。 | 發現後立即登入稅務局網站或使用轉數快繳清「稅款+5%附加費」。然後可嘗試撰寫求情信(見下文)。 |
短期周轉不靈 | 5%附加費;6個月後再加10%。 | 立即主動聯絡稅務局!書面申請分期付款,提交詳盡財務證明,展示還款誠意,爭取達成還款協議。 |
收入大減,無法負擔暫繳稅 | 若不申請並逾期,同樣會罰款。 | 必須在限期前申請「緩繳暫繳稅」,提交預計收入證明。 |
長期拖欠,收到追討信件 | 面臨法律訴訟、額外訟費、資產凍結,甚至禁止離境。 | 切勿逃避!這是最後警號。立即尋求專業意見(會計師或律師),並火速與稅務局商討和解方案。 |
如果你只是因一時疏忽而遲交,且過往紀錄良好,可以參考下文提供的稅局罰款求情信 Sample,向稅務局「求情」並申請豁免附加費。成功的關鍵,在於展現「誠意」與良好「紀錄」。
尊敬的稅務局局長:
本人 [您的姓名] (香港身份證號碼:[您的號碼]),稅務檔案號碼 [您的稅務檔案號碼],現就 [XXXX 課稅年度] [稅項種類] 稅款(稅單號碼:[稅單號碼])事宜致函。
本人已收到貴局發出的罰款通知書(信件編號:XXXXXX),通知本人因未能按時繳交上述課稅年度的稅款,需支付附加費。對於是次未能按時繳稅,本人謹此衷心致歉。
是次遲延繳稅,實因 [具體說明您的求情原因,例如:近期工作異常繁重,導致在處理個人事務上有所疏忽,錯過了繳稅限期 / 家中突發緊急情況,導致未能及時處理稅務事宜],絕非有意拖延。本人承認因個人疏忽,未能在限期 [繳稅限期] 前繳交上述稅款。
本人向來重視納稅義務,過往一直盡力準時履行繳稅責任,擁有良好的稅務紀錄,此次實屬一時大意。
本人已於 [您實際繳款的日期] 全數繳清上述稅款及相關的 5% 附加費 (如適用),合共港幣 [您已繳付的總金額] 元。現附上相關的繳款證明副本以供參考。
懇請 貴局念及本人過往的繳稅紀錄良好,且此次乃無心之失,能酌情考慮減免或豁免相關的附加費 [如果您已繳付 5% 附加費,可改為:豁免 10% 的附加費 / 如果您未繳付任何附加費,可改為:豁免 5% 及 10% 的附加費]。
本人再次為是次延誤致歉,並保證日後定當更加審慎處理稅務事宜,確保準時繳款,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感謝 貴局體諒。
此致
[您的姓名] [您的聯絡電話] [您的電郵地址] [簽署 (手寫,若為實體信件)] [日期]
稅務局會根據你的過往紀錄、欠稅金額和遲交日數等因素酌情處理。雖然豁免並非必然,但主動溝通總比坐視不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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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而言,遲交稅的後果可大可小。由最初的5%附加費,到最終可能面臨的法律訴訟,處理不當會為個人財務和信譽帶來沉重打擊。然而,稅務局並非不近人情,關鍵在於納稅人是否願意「主動溝通」和「及早行動」。
無論是申請緩繳暫繳稅,還是因財困申請分期繳付,只要你能提供充分理據和證明,並展示解決問題的誠意,稅務局一般都會予以考慮。請記住,逃避和拖延只會令問題雪上加霜。建立良好的稅務及理財習慣,才是避免煩惱的根本之道。
A1: 沒有。根據法例,只要過了繳稅限期,即使只是一天,稅務局已有權即時加徵5%的附加費。
A2: 不一定。申請分期的主要目的是避免更嚴厲的法律追討。稅務局通常仍會徵收首階段的5%附加費。但若你合作並遵守還款協議,稅務局或會考慮豁免第二階段的10%附加費。
A3: 關鍵在於「及早、主動、誠實」。儘早提交書面申請,清晰解釋財困原因,並附上詳盡的證明文件。同時,提出一個切實可行、顯示你還款誠意的分期計劃至關重要。
A4: 必須立即行動!主動致電信件上的聯絡人,解釋情況。如有能力應立即清繳,若無力則立即書面申請分期付款。切勿置之不理,否則後果會非常嚴重。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稅務或法律意見。稅務條例或會不時修訂,讀者在作出任何決定前,應查閱稅務局最新指引或尋求獨立專業意見。